学院领导
广东药科大学中医药现代产业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
理事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教育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《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(试行)》(教高厅函〔2020〕16号)和《广东药科大学关于公布首批产业学院名单的通知》(广药大【2022】49号文件)设立,由共建单位相关代表组成,产业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理事会是产业学院实现科学决策、民主监督、社会参与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平台。
本理事会的名称是:广东药科大学中医药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
第一届理事会组成:郑希龙、车军、洪丽萍、邹文生、龚骏剑、汪文觉、温圣平为理事会的成员,任期五年。
理事长:郑希龙;
常务理事长:车军。
副理事长:洪丽萍、邹文生、汪文觉、温圣平;
秘书长:龚骏剑。